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戒毒知识
戒毒工作人员的要求有哪些
来源:广州仁泰医院
浏览量:199 发布时间:2013-07-24
戒毒工作人员的要求有哪些
戒毒条例主要都包括以下几点:
第一条、公安、司法行政、卫生行政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泄露戒毒人员个人信息的,依法给予处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这也是戒毒条例。
第二条、乡(镇)人民政府、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戒毒、社区康复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依法给予处分:
(一)未与社区戒毒、社区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、社区康复协议,不落实社区戒毒、社区康复措施的;
(二)不履行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报告义务的;
(三)其他不履行社区戒毒、社区康复监督职责的行为。
第三条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依法给予处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
(一)侮辱、虐待、体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;
(二)收受、索要财物的;
(三)擅自使用、损毁、处理没收或者代为保管的财物的;
(四)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或者违反规定传递其他物品的;
(五)在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工作中弄虚作假的;
(六)私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;
(七)其他徇私舞弊、玩忽职守、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。
以上就是专家对于戒毒条例为大家作出的解释,希望能够帮助您解答问题。专家提醒大家,如果在日常生活中,大家患了什么疾病,一定不要拖延时间,这样都是非常危险的,有些疾病是会恶化或者引发其它疾病的。